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0-04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
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方式于 2020 年 5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做出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调整
由于回购注销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由2,208,399,700 股变更为 2,207,113,780 股,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上限。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208,399,700 股,
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20,839,97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2,207,113,780 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20,711,378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调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 462,400.00 400,000.00
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
2 产项目(三期) 740,000.00 550,000.00
3 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 400,000.00 300,000.00
4 电化学储能前沿技术储备研发项目 300,000.00 20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0 550,000.00
合计 2,000,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7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 462,400.00 400,000.00
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
2 产项目(三期) 740,000.00 550,000.00
3 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 400,000.00 300,000.00
4 电化学储能前沿技术储备研发项目 300,000.00 20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520,000.00 520,000.00
合计 1,970,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作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董事会有关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已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