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0-008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进展的公告
股东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根据该公告,持有公司股份 19,846,10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34%)的公司股东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恒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938,44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1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该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该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68),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江苏新恒通通过集中竞价以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501,6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5%。
2020 年 2 月 5 日至 2020 年 2 月 18 日,自上述减持进展公告披露后,江苏
新恒通减持比例已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江苏新恒通出具了《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通知》,现将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价(元)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20 日 94.30 1,590,000 0.828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24 日 95.35 1,300,000 0.677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26 日 95.27 200,000 0.104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13 日 91.00 500,000 0.260
小 计 - - 3,590,000 1.870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 1 日 91.83 57,500 0.030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 4 日 92.18 267,900 0.140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 5 日 92.37 178,651 0.093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 6 日 93.63 349,950 0.182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 7 日 93.29 30,000 0.016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 13 日 95.27 176,550 0.092
江苏新恒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 14 日 94.85 153,050 0.080
通投资集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 15 日 94.76 225,950 0.118
团有限公
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 18 日 94.92 330,177 0.172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 19 日 95.65 141,950 0.074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2 月 5 日 95.48 159,900 0.083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2 月 6 日 96.60 404,038 0.21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2 月 7 日 98.88 269,922 0.141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2 月 12 日 101.57 200,000 0.104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2 月 13 日 99.34 109,250 0.057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2 月 14 日 100.56 239,994 0.125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2 月 17 日 103.27 299,924 0.156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2 月 18 日 104.61 236,894 0.123
小 计 - - 3,831,600 1.996
合 计 - - 7,421,600 3.865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造成的。
2、误操作增持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 集中竞价 2020年2月18日 105.8 100 0.000%
有限公司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846,101 10.34 12,424,601 6.47
江苏新恒通 其中:无限售条
投资集团有 件股份 19,846,101 10.34 12,424,601 6.47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江苏新恒通在减持计划过程中,由于误操作委托买入了 100 股公司股份,
构成了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外,公司股东江苏新恒通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情形。
2、公司股东江苏新恒通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
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公司股东江苏新恒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江苏新恒通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
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5、江苏新恒通因误操作将应委托卖出 100 股操作成为委托买入 100 股,此
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
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本次短线交易的类似事件发生。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通知》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