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1-032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监事减持实施进展的公告
监事李立波先生、李大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高管、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根据该公告,
公司监事李立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2,84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4%),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000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公司监事李大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124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35%),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9%。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上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若
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李立波先生和李大江先生分别出具的《监事李立波先生
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通知》《监事李大江先生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
通知》,截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李大江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李立波
先生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21 年 5 月 19 日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28 104.59 18,000 0.0063
李立波 日
合 计 - - 18,000 0.0063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李大江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28 日 111.00 2,500 0.0009
合 计 - - 2,500 0.0009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送红股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2,847 0.0392 94,847 0.0329
李立波 其中:无限售条件 28,212 0.0098 10,212 0.003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635 0.0294 84,635 0.0294
合计持有股份 10,124 0.0035 7,624 0.0026
李大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 2,531 0.0009 31 0.0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93 0.0026 7,593 0.002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立波先生、李大江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李立波先生、李大江先生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
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3、李立波先生、李大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大江先生的减持计划已施完毕。李立波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李立波先生出具的《监事李立波先生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通知》
2、李大江先生出具的《监事李大江先生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