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1-037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
股东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持有公司股份
17,867,00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6.20%)的股东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恒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64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若此
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上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在
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截至 2021 年 7 月 9 日,股东江苏新恒通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股
东江苏新恒通出具了《股东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数量
过半的通知》,现将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江苏新恒通 大宗交易 2021 年7 月2 日 101.64 3,467,100 1.2039
大宗交易 2021 年7 月9 日 100.30 2,292,900 0.7961
合 计 - - 5,760,000 2.0000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送红股取得 的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江苏
新恒通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恒通持有公司股份
14,399,9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自 2021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9 日,江苏新恒通累计减持 2,292,900 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796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867,007 6.2038 12,107,007 4.2038
江苏新恒通 其中:无限售条 17,867,007 6.2038 12,107,007 4.203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江苏新恒通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江苏新恒通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江苏新恒通减 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江苏新恒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公告日,江苏新恒通的减持计划尚末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江苏新恒通出具的《股东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