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 越博 公告编号:2023-148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诉讼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相关案件进行了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案件取得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序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涉案金 诉讼进展
号 额
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在2022 年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一审
12 月 7 日审议通过的《南京 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南京越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3-140)。
李占 博动力 公司 决议》中议案一、议案三决 公司收到一审判决后,向法院提起
1 江 系统股 决议 议内容无效,并撤销议案二、 — 上诉,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收
份有限 纠纷 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决 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公司 议之事项;本案诉讼费、律 (2023)苏 01 民终 15449 号传票,
师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 目前定于2023年12月8日庭询谈
担。 话、开庭审理。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收到江
苏 省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人 民 法 院
南京 南京越 (2023)苏 0105 民初 13422 号民
服邦 博动力 运输 依法判决被告给付原告运输 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为:被
2 物流 系统股 合同 款人民币 2,359,975.25 元; 236.00 告 向 原 告 支 付 运 输 服 务 费
有限 份有限 纠纷 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265,695.55 元;驳回原告其他
公司 公司 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
计 17,840 元,由原告负担 713 元,
被告负担 17,127 元。
3 合计 236.00 —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为一审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上诉状;上述诉讼事项所涉及的欠款已在前期财务报表中体现,因此公司未计提额外的预计负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暂无影响,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公司决议纠纷案件为案件上诉情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在终审判决做出前,公司目前董事会成员的构
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及之后召开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性可能存在争议。公司将及
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文件的各类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