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七次临时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关于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因非独立董事陈晔东先生辞职,将出现 1 个非独立董事席位空缺。经具备推荐资格的推荐人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提名孙慧荣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亦不存在其他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燕平、谢兰军、周俊祥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