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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8

沪宁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邹家春先生、
  邹成蔚先生、姚荣康先生、高月琴女士、邹雨雅先生、张杰先生、孙晓鸣先生、
  姚铮先生、吴引引女士共 9 人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孙晓鸣先生(会
  计专业人士)姚铮先生、吴引引女士公司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
  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
  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

  1、邹家春先生 195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78 年 10 月至 1988 年 6 月,任杭州钻探机械制造厂生产及经营计划员;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杭州西子汽车配件厂副厂长;1996 年 4 月,创立杭
州沪宁电梯配件厂并任厂长,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沪宁亮源激光器件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任纽敦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杭州卡斯丁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家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9,459,73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8.52%,并通过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7,168,550 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 42.47% ; 通过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789,181 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 7.01%,合计持有公司 64,417,461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58.01%,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邹雨雅兄弟关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邹成蔚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邹成蔚先生 198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纽敦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杭州鲲池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先必特数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成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家春先生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姚荣康先生 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1997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历任 35108 部队分队副连长、连长、副营长;
2005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历任 77263 部队师指挥自动化站站长、通信科科长、
装备技术室主任;2014 年 4 月起,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机械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荣康先生通过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86,556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26%。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高月琴女士 198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10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担任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审计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担任
杭州大搜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高级财务报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月琴女士通过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92,500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26%。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邹雨雅先生 195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79 年 11 月至 1999 年 1 月,历任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车
间主任、劳动人事科科长、机务副经理、值班长;1999 年 2 月起,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副厂长、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兼任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雨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2,340,90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11%,并通过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76,450 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 0.43%;合计持有公司 2,817,35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54%。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家春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杰先生 197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4 月,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检验员、质量管理员;2001
年 4 月至 2004 年 12 月,历任宁波桐叶技术咨询公司体系咨询助理、咨询师、高
级咨询师;2005 年 3 月起,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厂长助理、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品质部部长、营运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营运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杰先生通过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86,556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26%。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孙晓鸣先生 198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2004 年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酷秀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戏逍堂(北京)娱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杭州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卓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晓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姚铮先生  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教授,
博士生导师。历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管理学院科研秘书、企业投资研究所副所长、会计与财务管理系主任、资本市场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等职,兼任《财务研究》学术委员会委员、《财务管理研究》编委、《中国会计研究与教育》编委、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吴引引女士 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律师。历任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法律部工作人员、厦门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厦门市开元区公证处公证员、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科员、法律援助律师、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科员、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杭州建德市副市长(挂职)等职。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引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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