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清先生、胡召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
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
和职责。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
1、张清先生 195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70 年 1 月至 1978 年 10 月,任职于浙江生产建设兵团三师十一团十一连;1978
年 10 月至 1992 年 2 月,历任杭州医用光仪厂厂办主任、杭州仪器表集团公司法
律顾问;1992 年至今,任浙江金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任杭州仲裁委仲裁员,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张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胡召华先生 197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正泰集团接触器公司质监科长;2001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万控集团总裁助理,历任万控集团丽水公司、管理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信息中心总经理/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杭州翔
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师;2017 年 7 月至今,任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策划室主任。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召华先生通过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92,500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26%。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