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3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12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1 宁波聚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87,460 6.24
2 北京中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60,343 1.78
3 肖启厚 1,753,976 1.44
4 唐赞 1,602,452 1.32
5 郭跃华 1,508,625 1.24
6 周刚 1,306,701 1.07
7 何晓锋 1,167,633 0.96
8 刘雄鹰 1,139,176 0.94
9 陈晓红 1,122,420 0.92
10 彭堂发 1,056,967 0.87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