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8,5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8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488,679.25 元,加上利息收入 729.0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0,512,049.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9 月 4 日划
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开设的指定账户(账号:110202042920056870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已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357 号)。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2,300 万元(含52,3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元后,实际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4,703,811.51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划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
支行开设的指定账户(银行账号:1102020429200667437)。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21]000579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
投资总额 诺投资总额
1 新建年产 8.7万吨光电显示、 38,688.35 13,900.00 13,451.20
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600.00 4,600.00 4,600.00
合计 43,288.35 18,500.00 18,051.20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市
场因素,公司决定增加市场更为紧迫需要、盈利能力更强的半导体光刻胶产品
产能,受建设场地限制,公司决定将“8.7 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 中部分项目终止,将剩余募集资金扣除已签合同但尚未付款金额后的余额 4,500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以向全资子公司眉山晶瑞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方式由其全部投入“年产 1200 吨集成电路关
键电子材料项目”。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扣除发行费用后
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 48,850.00 31,300.00 30,470.38
阳恒化工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
2 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 18,742.13 6,700.00 6,700.00
(注)
3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14,300.00 14,300.00 14,300.00
合计 81,892.13 52,300.00 51,470.38
注:上表第 2 个项目总投资为阳恒化工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
硫酸技改项目(第一期),其产能为30,000 吨/年。
3、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 的实际财务状况导致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的客观情形,使得部分募集资金在 未来一段时间内存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其中来源于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来源于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且在前述 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且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单项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具体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投资产品虽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资金需求计划和现金储备情况来进行现金管理。但不排除由于受到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使得本次投资出现流动性风险;
3、产品的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其中来源于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来源于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 年)的投资产品,且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争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