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778,300 股。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358,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最高成交价为 8.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7,641,751.04 元(不包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