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截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披露回购进展和回购比例变动情况,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2023 年 1 月 4 日、2023 年 2 月 2 日、2023 年
3 月 2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
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3%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908,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最高成交价为13.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9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49,947,001.82 元(不包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等相关内容均符合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交易时间及价格的要求。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60,689,46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5,172,366 股)。
3、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908,28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90%。若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化: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169,427 32.82%112,077,708 36.7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5,012,193 67.18%193,103,912 63.28%
三、总股本 305,181,620 100.00%305,181,620 100.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届时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