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7 证券简称:华测导
航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号兆泰国际中心 A座 15层)
二〇二一年六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赵延平 朴东国 王向忠 袁本银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陈 义 葛伟军 黄 娟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汪 利 沈礼伟 王 红
未担任董事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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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云 侯勇涛 高占武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本次发行概要...... 6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3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2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30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30
二、本次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31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31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33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4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40
一、备查文件...... 40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40
三、查阅时间...... 40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华测导航/公司/上市公司/ 指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方正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
公司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定价基准日 指 2021 年 6月 8日,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 指 26.02元/股
发行数量 指 30,745,580 股
发行方案 指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方案
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 指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
书》 邀请书
缴款通知书 指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
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建立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21 年 5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9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
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1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30,745,580 股,发行价格为 26.02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799,999,991.6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85,009,211.13 元。
2021 年 6 月 1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资
金 实 收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于 同 日 出 具 了 《验 资 报 告 》(信 会 师 报 字[2021] 第
ZA14953 号)。截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申购资金专户已收到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 799,999,991.60 元人民币。
2021 年 6 月 17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
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 年 6 月 1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资
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同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A14954 号)。截至 2021 年 6 月 18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总数量为 30,745,580 股,发行价格为 26.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91.60 元,扣除 本次发 行新股尚 未支付 的承销保 荐费用 人民币
8,999,999.87 元(不含增值税)后,发行人已收到募集资金 790,999,991.73 元人民币。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0,745,580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
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34,557,235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
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6 月 8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23.15 元
/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
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6.02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12 倍。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91.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990,780.4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5,009,211.13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 万元(含 80,000.00 万元)。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0 家,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