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方案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公开增发”或“公开增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本次发行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数量及规模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未扣除发行费用)。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政策、规章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
五、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将以一定比例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未获认购部分将向其他有意向认购的投资者发售。
六、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具体政策或监管要求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未来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开增发新股出台新政策或监管要求,公司新股具体发行价格将按照新的政策或监管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具体政策或监管要求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七、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八、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份无持有期限制。如相关法律法规对交易对象认购本次公开增发的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该等股份的限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未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规模以经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 项目总投资(万元) 占总投资比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 80,000 100.00%
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
本次公开增发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
十一、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二、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方案公告日,吴丰礼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266.446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40.37%,同时,吴丰礼先生以普通合伙人身份持有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91%出资份额,间接控制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655.11万股,即5.02%的公司股份,因此,吴丰礼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45.39%的公司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公开增发股票数量的上限为2,600万股(含本数),若按上限计算,并假设吴丰礼先生放弃优先配售,则本次公开增发后吴丰礼先生直接持股比例下降为33.66%,通过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下降为4.19%,合计直接及间接控制37.85%的公司股份,仍处于控股地位。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三、本次公开增发的审批程序
本次公开增发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公开增发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以下无正文)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