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2-059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安隆”)正在推进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2.210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本次交易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获得批复的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韩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5 号)。证监会同意了利安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 92.210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韩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本次交易实施进展情况
在获得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复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
2022 年 4 月 22 日,标的公司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收到了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签发的《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辽锦)市监核变通内字[2022]第
2022000118 号)。韩谦、禹培根、韩光剑、禹虎背、曹建影、赵敬涛等 45 名自然人股东已将其所持的标的公司共计 92.2109%股权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2]27736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止,利安隆已收到韩谦、禹培
根、韩光剑、禹虎背、曹建影、赵敬涛等 45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 92.2109%的股权,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5,036,245.00 元。此外,除本次交易外,利安隆以自有资金收购少数股东持有标的公司 7.6057%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利安隆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99.8166%股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受理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登记申请材料,新增股份已
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市。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022 年 5 月 17 日,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公司共收到 62 份投资者提供的报价材料,根据本次发行的股份配售规则,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 43.56 元/股为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为 9,573,002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416,999,967.12 元。2022 年 5 月 23 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将
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利安隆募集
资金账户中,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5 月 25 日对公司
募集资金账户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32608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应向韩谦、禹培根、韩光剑、禹虎背、曹建影、赵敬涛等 45 名自然人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尚未完全支付,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尚在办理中,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公司将每 30 日公告一次进展情况。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