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二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43.56 元/股。
二、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9,573,002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229,619,667 股。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受理
公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14 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票上市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上市公告书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上市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上市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报告书
( 注 册 稿 )》 全 文 及 其 他 相 关 文 件 , 该 等 文 件 已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 。 。 。
李海平 孙春光 毕作鹏 孙艾田
。 。 。 。
谢金桃 毕红艳 韩伯睿 陈立功
。 。 。
侯为满 李红梅 何勇军
全体监事签名:
。 。 。
庞慧敏 丁欢 范小鹏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 。
叶强 张春平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8 日
目录
特别提示...... 1
公司声明...... 2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
目录...... 5
释义...... 7
第一节 公司的基本情况 ...... 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0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 10
第二节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 12
一、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 12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 12
三、发行金额与发行数量 ...... 12
四、募集资金用途 ...... 13
五、锁定期安排...... 13
第三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14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14
二、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 17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25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3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 30
六、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0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31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31
第四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32
一、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 32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32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 3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32
第五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影响 ...... 33
一、股份变动情况 ...... 33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34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前后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和每
股净资产的影响...... 35
四、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35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6
第六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38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38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 38
第七节 持续督导 ...... 40
一、持续督导期间 ...... 40
二、持续督导内容 ...... 40
第八节 独立财务顾问的上市推荐意见 ...... 42
一、独立财务顾问协议签署和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情况...... 42
二、独立财务顾问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42
第九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联系方式 ...... 43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3
二、备查地点...... 43
三、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 ...... 43
第十节 中介机构声明 ...... 46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利安隆、公司、上市公司 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隆集团 指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利安隆国际 指 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购买康泰股份 92.2109%股权,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康泰股份 92.2109%股权
报告期 指 2020 年和 2021 年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本上市公告书 指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
告书》
重组报告书 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报告书(注册稿)(修订稿)》
韩谦、禹培根、韩光剑、禹虎背、曹建影、赵敬涛、赵
敬丹、贾桂新、赵铁军、宋允前、李洪涛、李铁宁、刘
明、赵祎、阮寿国、吴亚文、袁幽、甘淼、刘颖、高兰
交易对方 指 春、于广、王雪、张士卿、曹娥、曹宇、于明洋、赵
虹、周丽红、阎利芳、刘珊珊、高彤、郝蕊、陈桂香、
韩静然、徐春光、许丹、张永、张宏光、关新军、赵晓
刚、阎佳楠、叶雪梅、朱汉昌、王立国、孟庆萍
韩谦、禹培根、韩光剑、禹虎背、赵铁军、李洪涛、李
铁宁、刘明、赵祎、吴亚文、袁幽、甘淼、刘颖、高兰
业绩承诺方 指 春、于广、王雪、张士卿、曹娥、曹宇、于明洋、赵
虹、周丽红、阎利芳、刘珊珊、高彤、郝蕊、陈桂香、
韩静然、徐春光、许丹、张永、张宏光、关新军、赵晓
刚、阎佳楠
标的公司、康泰股份 指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4 月 22
日变更为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康泰有限 指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聚鑫隆 指 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圣金隆 指 山南圣金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利安隆凯亚 指 利安隆凯亚(河北)新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9 年6月
20日更名,更名前为衡水凯亚化工有限公司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韩谦、禹培根、韩光
剑及禹虎背等 4名自然人签署的《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