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容大感光 股票代码:300576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九月
发 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或注册。
重 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修改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纯钧 12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 24,400.00 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感光线路干膜光刻胶建设项目 17,591.65 12,373.00
2 IC 载板阻焊干膜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 10,179.75 9,695.00
胶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332.00 2,332.00
合计 30,103.40 24,400.00
注:募投建设项目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涉及本次募集资金。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4、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6.97 元/股。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9 月 19 日)。发行价格为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 准日 前二 十个 交易日 股票 交易 总额/ 定 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5、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9,047,089 股,未超过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6、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7、本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参见“第四
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8、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之“二、(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
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1
重要提示...... 1
目 录...... 4
释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9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9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5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16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9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9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9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9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21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1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21
第三节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34
一、认购主体和签订时间...... 34
二、认购价格、认购数量、支付方式和限售期限...... 34
三、争议解决条款...... 35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 36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37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
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3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38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
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3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9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39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39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43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43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45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47
四、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47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51
一、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51
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的承诺...... 51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容大感光/公司/ 指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
对象发行股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本预案 指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珠海容大 指 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又称光刻材料,由树脂、感光剂和溶剂三种主要成份组成
光刻胶 指 的对光敏感的混合液体,主要用于电子信息产业中印制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