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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68 深市 星源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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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3

星源材质: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67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暨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合同主体变更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不同主体变更,不存在合同内容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担保事项已提交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特别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3、重大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合同签约主体事项

    (一)合同签署背景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STM[2021-001]、SSTM[2021-002]),向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购买 8 条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详细

情况参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7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设备的公告》、《关于与 Northvolt签订《供应合同》及公司购买设备的补充公告》。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合肥星源”)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向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购买 2 条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

    (二)本次变更主体事项进展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南通星源及合肥星源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
限公司、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第 1 号修改协议书——针对合同编号
SSTM 2021-001》、《第 1 号修改协议书——针对合同编号 SSTM 2021-002》、
《第 1 号修改协议书——针对合同编号 HSNEM 2021-001》、《供货合同》(合同编号: SSTM 2021-001A、 SSTM 2021-002A 、SSTM 2021-002B、 HSNEM2021-001A)。

    (三)本次变更主体事项概述

    公司结合目前实际生产需要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STM[2021-001]、SSTM[2021-002])的购买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合肥星源与子公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源”),拟签订《第 1 号修改协议书——针对合同编号 SSTM 2021-001》(约定南通星源向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购买 2 条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第 1 号修改协议书——针对合同编号 SSTM 2021-002》(约定南通星源向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购买 4 条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合肥星源向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购买 2 条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同时拟将合肥星源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
的购买主体由合肥星源变更为南通星源,拟签订《第 1 号修改协议书——针对合同编号 HSNEM 2021-001》(约定南通星源向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购买 2 条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除合同签约主体变更外,既有合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合同签约主体变更如下:

    1、SSTM[2021-001]合同主体变更

    原合同买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买方: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进口代理: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卖方: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

    2、SSTM[2021-002]合同主体变更

    原合同买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买方A: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新买方B: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进口代理: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卖方: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

    3、HSNEM2021-001合同主体变更

    原合同买方: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新买方: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进口代理: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卖方: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合肥星源、南通星源拟分别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重新签署合同为:《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STM2021-001A)、《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STM 2021-002A)、《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STM 2021-002B)、《供货合同》(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A)。
    本次合同主体变更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不同主体变更,不存在合同内容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代理进口合同》(合同编号:HSNEM2021-001),公司对本协议项下控股子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详细情况参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四)《供货合同》的主要内容

    1、《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STM 2021-001A)

    买方: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进口: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卖方: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

    (2)合同金额:23,100,000.00欧元。此合同价格应理解为德国交货部分的CIF 中国上海港(按照INCOTERMS 2020)及中国交货部分的CIP买方现场交货(按照INCOTERMS 2020)的价格。

    (3)结算方式:10%的合同总价作为预付款已于2021年4月12日从位于进口代理所在国的进口代理的银行账户支付;90%的合同总价将在壹张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项下,按每次装运比例凭相关文件支付。

    (4)交货条件:卖方应在收到合同的预付款后按约定分阶段完成交货。如果买方的检查员发现任何合同设备缺陷,买方检验人员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对这些意见应予以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设备的缺陷。

    (5)质保: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在供货,加工和设计上无缺陷,是最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采用一流的加工工艺和材料、质量优良的并能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期自每条生产线设备验收后12(拾贰)个月,但不超过最后一批主要设备发货后20(贰拾)个月,以先到为准。

    (6)违约责任:如果其中一方根本地和/或连续地违背合同责任,买方(以自己的名义或代表进口代理)和卖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此合同,这里所指违背合同责任包括,但不只限于进口代理不履行买方的付款责任(特别是延迟按同意的
日期支付预付款到卖方银行账户和/或开出信用证)而违约;不可抗力事件不成为违约,也不成为在此项条款之下终止合同的依据。

    (7)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如果发生高级负责人会面后仍未解决;或一方拒绝遵照此项条款所述执行;或其他重要事宜。任何一方可提交香港国际仲裁商会(ICC)进行仲裁和调解条例下作最终裁解决争议,按照香港国际仲裁商会(ICC)的仲裁条例下在提交仲裁通知书当天起生效。进口代理只有和买方一起或卖方一起方可提交仲裁。合同有关的法律将只以瑞士法律为准,而与其他法律无冲突。

    (8)合同生效:在双方高层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2、《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STM 2021-002A)

    买方: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代理进口: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卖方: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

    (2)合同金额:23,100,000.00欧元。此合同价格应理解为德国交货部分的CIF 中国上海港(按照INCOTERMS 2020)及中国交货部分的CIP买方现场交货(按照INCOTERMS 2020)的价格。

    (3)结算方式:10%的合同总价作为预付款已于2021年4月12日从位于进口代理所在国的进口代理的银行账户支付;90%的合同总价将在壹张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项下,按每次装运比例凭相关文件支付。

    (4)交货条件:卖方应在收到合同的预付款后按约定分阶段完成交货。如果买方的检查员发现任何合同设备缺陷,买方检验人员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对这些意见应予以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设备的缺陷。

    (5)质保: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在供货,加工和设计上无缺陷,是最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采用一流的加工工艺和材料、质量优良的并能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期自每条生产线设备验收后12(拾贰)个月,但不超过最后一批主要设备发货后20(贰拾)个月,以先到为准。

    (6)违约责任:如果其中一方根本地和/或连续地违背合同责任,买方(以自
己的名义或代表进口代理)和卖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此合同,这里所指违背合同责任包括,但不只限于进口代理不履行买方的付款责任(特别是延迟按同意的日期支付预付款到卖方银行账户和/或开出信用证)而违约;不可抗力事件不成为违约,也不成为在此项条款之下终止合同的依据。

    (7)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如果发生高级负责人会面后仍未解决;或一方拒绝遵照此项条款所述执行;或其他重要事宜。任何一方可提交香港国际仲裁商会(ICC)进行仲裁和调解条例下作最终裁解决争议,按照香港国际仲裁商会(ICC)的仲裁条例下在提交仲裁通知书当天起生效。进口代理只有和买方一起或卖方一起方可提交仲裁。合同有关的法律将只以瑞士法律为准,而与其他法律无冲突。

    (8)合同生效:在双方高层授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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