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2 月 14 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根据上述新的发行规定及股东大会
授权,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具体如下:
一、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该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2019 年 6 月 3 日
至 2020 年 6 月 2 日)
延长后的决议有效期如下:
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延长后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5 日止。
二、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明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公告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进展并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为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延长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1 年 3 月5 日止。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内容不变。
三、履行的程序
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决议有效期进行了调整,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