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5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shenyucable.com),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8.84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6年11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11月4日(T+2日)公告
的《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2,000万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
发行对象 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
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6年11月2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江阴市东外环路275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 0510-8627990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16-18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10-85127999
发行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