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53 股票简称:集智股份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五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4,400,000 股
2、发行价格:21.42 元/股
3、认购方式:现金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08,448,000 元
5、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01,792,905.65 元
6、超募资金数额:0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预登记完成日期:2022 年 5 月 19 日
2、股票上市数量:14,400,000 股
3、股票上市时间:2022 年 5 月 30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4、发行后总股本:62,400,000 股
5、新增股份本次可流通数量:0 股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 2022 年 5 月 30 日开始计算。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五、发行前后每股收益
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0.5156 元/股(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0.3966 元/股(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保荐代表人:曹霞、冯鹏飞
项目组成员:石丹妮、朱凌云、张毕辉、杨行虎、宁云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8 号世纪汇一座 28 楼
联系电话:021-61118541
传真:021-61118976
目 录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发行类型......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三)发行方式...... 9
(四)发行数量...... 9
(五)发行价格...... 9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9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0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0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0
(十)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0
(十一)保荐机构的合规性结论意见......11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11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2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3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3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14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4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5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5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5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6
六、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18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8
(二)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18
(三)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8
(四)验资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9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19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9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19
八、其他重要事项 ...... 19
九、备查文件 ...... 20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集智股份 指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 指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方案
本次发行 指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保荐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楼荣伟关于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Jizhi Mechatronic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集智股份
股票代码: 300553
法定代表人: 楼荣伟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2 年 3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762017394J
注册资本: 4,800 万元(本次发行前)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三路 10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路 1-1 号
发行人联系人: 陈旭初
邮政编码: 311100
电话: 0571-87203495
传真: 0571-88302639
公司网址: www.zjjizhi.com
电子信箱: investor@zjjizhi.com
所属行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C40)
制造、加工:全自动平衡机、机电设备、控制系统光电设备、新
经营范围: 材料;服务:振动测试技术、平衡技术、平衡自动修正技术的研
发、咨询,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业务。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1)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
(2)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
(3)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1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
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1 年 9 月 10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集
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6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2022 年 5 月 9 日,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楼荣伟发出《杭州集智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楼荣伟已按照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约定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至长江保荐的指定账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送《缴款通知书》、认购方缴款等相关事宜,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21.42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