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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53 深市 集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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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8

集智股份: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路 1-1 号杭
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8 日 9:15—2022 年 4 月 1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楼荣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公司股份23,911,7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162%。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21,207,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83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703,9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33%。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2,731,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04%。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股东楼荣伟、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13,306,2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6%;反对 1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718,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0%;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股东楼荣伟、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13,306,2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6%;反对 1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718,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0%;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项也、张依航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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