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拍工业用地使用权的议案》,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相关情况如下:
一、土地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路 1-1 号
1、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杭政工出[2021]19 号,宗地总面积大写壹万捌仟叁佰陆拾柒平方米(小写 18,367 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壹万捌仟叁佰陆拾柒平方米(小写 18,367 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4、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50 年,出让年期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肆佰柒拾玖万元整(2,479 万元);
6、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土地移交协议书》签订之日起6 个月内开工,在实际开工之日起 36 个月内竣工。
二、履约监管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乙方: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应根据杭州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为产业用地项目提供指导性服务;
2、乙方取得的上述产业用地只能用于通用设备制造业的项目建设;
3、乙方承诺的主要指标准入标准如下:
(1)上述宗地的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36,215 万元;
(2)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1,000 万元/亩;
(3)项目研发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比不低于 3%;
(4)在该宗地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后年 36 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出项目达标考核。
4、乙方根据要求同步向甲方提供总税收与起始税收差额部分的银行授信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23,142 万元,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期满 12 年止,税收评价期内可根据投报税收等情况提前退还保函;
5、凡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次投资的影响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营场地等基础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
本项目资金投入较大、建设周期长,公司先期将以自有资金建设投入,未来不足部分将通过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存在的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将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以及项目能否如期达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报备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