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泉先生计划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 23.80 元/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21 年 10 月28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
计划已实施完毕,聂泉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99,200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9%,累计增持金额为 1,500.2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收到聂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泉先生
2、增持计划实施前,聂泉先生持有公司 86,886,722 股,占增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48.88%。
3、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2021 年 4 月29 日)前12 个月内,聂泉先生没有已披露的增
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2021 年 4 月 29 日)前 6 个月,聂泉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
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3.80 元/股,聂泉先生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股份的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买入后六个月内不能卖出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要求。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占增持时点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元/股) (股) 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21.21 2,300
2021 年 4 月 30 日 0.06%
21.463 97,300
2021 年 5 月 7 日 20.474 26,500 0.01%
2021 年 5 月 10 日 20.24 50,800 0.03%
2021 年 5 月 11 日 20.311 17,300 0.01%
20.917 5,000
20.903 1,000
聂泉 集中竞价 20.90 2,000
2021 年 5 月 18 日 0.02%
21.00 5,000
20.98 10,000
20.87 10,000
2021 年 5 月 21 日 20.656 35,000 0.02%
2021 年 5 月 24 日 20.72 35,000 0.02%
2021 年 5 月 28 日 21.416 50,000 0.03%
2021 年 6 月 9 日 21.369 61,400 0.03%
2021 年 9 月 17 日 22.907 26,000 0.01%
22.354 58,700
2021 年 10月 19 日 0.04%
22.067 18,400
2021 年 10月 20 日 21.914 91,200 0.05%
2021 年 10月 21 日 21.515 46,500 0.03%
2021 年 10月 22 日 22.252 49,800 0.03%
合计 — — 699,200 0.39%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增持前公司 持股数量 占增持后公司
(股) 总股本比例 (股) 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6,886,722 48.88% 87,585,922 49.28%
聂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721,681 12.22% 21,896,481 12.32%
高管锁定股 65,165,041 36.66% 65,689,441 36.96%
注: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77,741,208股。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泉先生承诺:自增持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