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叶善锦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申毓敏女士辞去委员职务,同意选举董事叶善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四川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四川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 5,258 万元交易价格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四川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四川领湃股权,并不再将四川领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根据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公司前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209,125,000.00元,可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即 62,737,500.00 元,前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超出部分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2019 年 10 月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 10,184.88 万元,超出前次募集资金
总额的 30%,超出部分为 3,911.13 万元。公司将调减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
即发行股份数由 34,995,600 股调减为 33,245,844 股,募集资金金额由 80,000
万元调整为 76,000 万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
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公司修订了《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公司修订了《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规定,公司修订了《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事项,修订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拟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