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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5年6月26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5-06-26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Sund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55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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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之和不超过
2,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并优先进行新股发行。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2,50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超过 588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十二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
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
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限售安排、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三德控股承诺:( 1)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
等股份。( 2)三德科技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
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先德承诺:( 1)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三德科技
回购该等股份。( 2)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三德科技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三德科技股份总数的 25%。( 3)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的股份。( 4)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股份; 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七个
月至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 5)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
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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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或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 6)不
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公司股东、朱先德之弟朱先富承诺: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三
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
份。
公司股东、董事陈开和,公司股东、副总经理周智勇,公司
股东、副总经理朱明轩承诺:除三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东
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三德科技老股公开发售外,( 1)自三德科技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
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三德科技回
购该等股份。( 2)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三德科技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持有三德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三德科技股份总数的
25%。( 3)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三德科技的股份。( 4)
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三德科技股份; 在三德科技股票
上市之日七个月至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 5)发行人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本人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
( 6)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公司股东、监事会主席朱宇宙承诺:除三德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三德科技老股公开发售外,
( 1)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2)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三
德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三德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三德
科技股份总数的 25%。( 3)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三德
科技的股份。( 4)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三德科技股
份;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七个月至十二个月至之间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
公司股东吴汉炯承诺:除三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东
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三德科技老股公开发售外, 自三德科技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
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
等股份。
公司股东廖立平承诺: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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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联晖科力远、和恒投资、和隆投资、麓谷创投承诺:
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司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总经理胡鹏飞,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唐芳东,财务总监杨智姬承诺:( 1)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
该等股份。( 2)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三德科技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三
德科技股份总数的 25%。( 3)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三德科技的股份。( 4)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本人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股份; 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七个月至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 5)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
自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 6)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该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赵丽娥、杨军承诺:( 1)自三德科
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
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2)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三德科技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股份总数的 25%。( 3)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
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的股份。( 4)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股份; 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
起七个月至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 年 6 月 8 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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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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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三德控股承诺:( 1)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
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2)三德科技股票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2.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先德承诺:( 1)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
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2)在上述期限届满
后, 本人在三德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股份总数的 25%。( 3)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的股份。( 4)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本人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
科技股份;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七个月至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 5)发
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 6)不因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3.公司股东、朱先德之弟朱先富承诺: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4.公司股东、董事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