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按照议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同意7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上述议案,同意7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上述议案,同意7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的议案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的议案》。
上述议案,同意7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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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同意7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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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出席董事签名:
何德平 何云涛
何建锋 王德辉
肖菲 李苒洲
匡建东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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