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1-078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2,083,747股,占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或“公司”)总股本的7.22%,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2,083,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2%。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9号)同意,公司向安吉和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镁华经济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展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展富长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共计3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2,083,747股,发行价格为10.0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1,499,982.41元,扣除发行费用9,571,763.9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1,928,218.4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227号《验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21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数量为22,083,747股,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83,989,089股增加至306,072,836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为306,072,836股,本次发行对象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亦未发生变化,为22,083,747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安吉和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展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展富长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安吉镁华经济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 3 名股东。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所作的承诺如下:本
企业同意自昊志机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昊志机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企业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企业持有
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企业保证在不履行或不
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
企业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本企业
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
诺。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向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提供担
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2,083,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2%;其
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2,083,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2%。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名,具体明细为:
序 所持限售股 所持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号 名称 股份数量 公司总股本的 通的股份数 股数量
(股) 比例(%) 量(股) (股)
1 安吉和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9,970,089 3.26 9,970,089 0
限合伙)
2 广东展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展 7,128,614 2.33 7,128,614 0
富长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安吉镁华经济咨询合伙企业(有 4,985,044 1.63 4,985,044 0
限合伙)
合计 22,083,747 7.22 22,083,747 0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0,493,563 36.10 0 22,083,747 88,409,816 28.89
高管锁定股 88,409,816 28.89 0 0 88,409,816 28.89
首发后限售股 22,083,747 7.22 0 22,083,747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95,579,273 63.90 22,083,747 0 217,663,020 71.11
股
三、总股本 306,072,836 100.00 22,083,747 22,083,747 306,072,836 100.00
注:本公告中“比例”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昊志机电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
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股票发行
时所作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
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昊志机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