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或“公司”)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昊志机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32,952,669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8.2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529,992.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474,483.6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57,055,508.91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009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2、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2,083,747 股,发行价格为 10.0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1,499,982.4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211,928,218.4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227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1、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1)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披露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昊志机电 67,587.33 6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昊志机电 5,000.00 5,000.00
合计 - 72,587.33 70,000.00
(2)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当前的具体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拟投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 昊志机电 67,587.33 65,000.00 20,705.55
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昊志机电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 72,587.33 70,000.00 25,705.55
(3)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优化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4)2020 年 7 月 8 日、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调整:原募投项目规划产品包括磨床主轴、车床主轴、木工主轴、转台、直线电机、减速器等,公司拟将项目规划产品调整为转台、减速器和伺服电机,相应的调整机器设备等相关投入,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变更后的“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67,051.20万元。同时,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继续投入“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
2、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昊志机电 67,051.20 33,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昊志机电 12,000.00 12,000.00
合计 - 79,051.20 45,000.00
(2)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少 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同意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作出 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 昊志机电 67,051.20 33,000.00 14,892.82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昊志机电 12,000.00 12,000.00 6,300.00
合计 - 79,051.20 45,000.00 21,192.8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1、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5,274.87 万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上述置换已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实施完毕。
2、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利用自筹资金投入并用募集资金予 以置换的情况。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 20,705.55 15,742.66 76.03%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1.11 100.02%
合计 25,705.55 20,743.77 80.70%
注:上表累计投入金额包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金额。本核查意见中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可用于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有 5,005.71 万元暂未使用,主要系前期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该部
分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
2、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 14,892.82 4,482.28 30.10%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