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二〇一八年五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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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晓刚 葛琼 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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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群 徐逸星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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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扬文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5月 25日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8,045,975股,发行价格13.05元/股,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
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8
四、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9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1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1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5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8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19
保荐机构声明......19
发行人律师声明......20
审计机构声明......21
验资机构声明......22
第六节 备查文件......23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润欣科技 指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润欣科技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000
万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18年5月17日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商
安永华明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通力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郎晓刚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润欣科技
股票代码:300493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9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200号A号楼3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200号A号楼301室
邮政编码:200233
电话号码:021-54264260
传真号码:021-54264261
电子信箱:investment@fortune-co.com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软件及器件(音像制品除外)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方案的审议批准
1、2016年7月14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等议案。
2、2016年8月1日,发行人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和《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等议案。
3、2016年12月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量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4、2017年6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限售期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5、2017年6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6、2017年7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7、2017年10月22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17年10月2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2017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润欣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3,000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2017年11月30日)起六个月内有
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8,045,975股,发行价格为13.05元/股。截至2018
年5月2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3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定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股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2018年5月24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0462749_B01号《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申购资金总额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5月 23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实际收到润欣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35,499,973.75元。
2018年5月2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及保
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18年5月24日,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
60462749_B02 号《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235,499,973.75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6,233,045.98元(不含增值税金额
为5,950,027.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9,266,927.77元,其中新增股本为
18,045,975元,资本公积为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