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0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为便于A股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15年12月22日(T-1日,周二)9:00—12:00;
2、网上路演网站:全景网(网址http://rsc.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5年12月16日(T-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cshnac.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