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
位时间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 60,000.00 万元)。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下发《关于同意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6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2020 年 9 月 7 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货币资金人民
币 6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81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19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499 号验资报告。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608.91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55 号《专项鉴证报告》。
(二)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载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建设期(月)
1 化学发光技术平台 34,295.79 30,000.00 33
产业化建设项目
2 分子诊断平台研发建设项目 16,888.04 12,000.00 36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69,183.83 60,000.0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810,000.00 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190,000.00 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化学发光技术平台产业化建设项目 29,161.86
2 分子诊断平台研发建设项目 11,757.14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合计 58,919.00
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的情况。
3、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金 额
募集资金账户年初余额 10,544,300.63
加:短期保本型产品到期收回资金 40,000,000.00
加:短期保本型产品投资收益 988,263.87
加:利息收入净额 58,852.34
减:募投项目支出(注 1) 51,589,581.79
减:募集账户销户转出(注 2) 1,835.05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0.00
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 1: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1,589,581.79 元,其中“化学发光技术平台产业化建设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 49,040,183.03 元,“分子诊断平台研发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549,398.76元。
注 2:本年度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8110901013301198820 募集资金
账户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10966000000423140 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披露《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5),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公司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职责将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继。
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余额 存放方式
广州万孚生物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黄埔支行 8110901013301198820 0.00 已销户
广州万孚生物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10966000000423140 0.00
广州万孚生物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03566310707 0.00
合 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 2,50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