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5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http://www.tanac.com.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1,668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
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对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
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
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
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5月11日),其他
发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
价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398号
电话 0573-84778878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
楼22层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10-59026620
发行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