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惠伦晶体”)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20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2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43元/股,发行数量为4,208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5月5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483,000万股,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11,175,037,500股,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706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以及《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网上网下回拨机制,于2015年5月6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20.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787.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回拨后,网下有效申购倍数为1,147.81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为295倍。
4、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对所有参加网下申购并缴款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5、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5年5月4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9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8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数量为483,000万股,有效申购资金为3,105,690万元。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5月5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483,000万股,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11,175,037,500股,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706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以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公布的网上网下回拨机制,于2015年5月6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20.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787.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回拨后,网下有效申购倍数为1,147.81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为295倍。
三、网下配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配售对象为184家,有效申购数量为483,000万股。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对所有参加网下申购并缴款的网下投资者进行了配售。各类型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最终获配情况如下表:
有效申购股数 占总有效申 获配股数 占网下发行 各类投资者
投资者类别 (万股) 购数量比例 (万股) 总量的比例 配售比例
公募基金和
社保基金 238875 49.46% 214.9875 51.09% 0.09%
(A类)
年金保险资金 115500 23.91% 100.34 23.85% 0.086874%
(B类)
其他投资者 128625 26.63% 105.4725 25.06% 0.082%
(C类)
总计 483000 100.00% 420.8 100.00%
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投资者,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同;向A类、B类投资者的优先配售的比例分别不低于预先安排的40%、20%。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投资者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有效申 实际获
投资者
所属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购数量 配股数
类别
(万股) (万股)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2625 2.1525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B 2625 2.28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负债基金中信组合 B 2625 2.28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福利负债基金 B 2625 2.280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2625 2.152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发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 2625 2.152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险 B 2625 2.2804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 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A 2625 2.3625
有限公司 金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受托管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B 2625 2.2805
任公司 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B 2625 2.2805
任公司 通保险产品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B 2625 2.2805
任公司 普通保险产品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B 2625 2.2804
任公司 个人分红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B 2625 2.2804
任公司 团体分红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B 2625 2.2804
任公司 个人万能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B 2625 2.2804
任公司 团体万能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受托管理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险万能产 B 2625 2.2804
任公司 品(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6月1日)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太平洋卓越财富二号(平衡型) B 2625 2.2804
任公司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受托管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B 2625 2.2805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