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3 年 7 月 3 日,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23 年 7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开
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 年 7 月 20 日(星期四)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公司 4 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228 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章有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14 日。截止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 381,383,100.00 股,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享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权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有 12 人,代表股份 144,214,9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137%。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144,124,8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790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90,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3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5 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0,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36%。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章有春先生、章有虎先生、唐伟先生、刘晓庆先生、
俞富灿先生、周娟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章有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44,124,88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9%;
议案获得通过,章有春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章有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44,124,88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9%;
议案获得通过,章有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刘晓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44,124,88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9%;
议案获得通过,刘晓庆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俞富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44,124,88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9%;
议案获得通过,俞富灿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选举唐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44,124,883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9%;
议案获得通过,唐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 选举周娟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44,124,8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8%;
议案获得通过,周娟萍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林文胜先生、黄平先生、袁少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林文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44,124,88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5%;
议案获得通过,林文胜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黄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44,124,88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5%;
议案获得通过,黄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袁少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44,124,88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5%;
议案获得通过,袁少颖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高云先生、方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高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144,124,87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4%;
议案获得通过,高云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 选举方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144,124,87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4%;
议案获得通过,方俊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满、宋深海、马洪伟
3、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