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0-086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 12 日颁布生效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条
件的修订,公司 2020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
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次方案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
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发行
方案的调整,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 90,000.00 万元(含 90,00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 85,000.00 万元(含 85,000.00 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次方案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1、发行规模
(1)调整前:
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不超过 90,00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调整后:
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不超过 85,00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调整前: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0,000.00 万元(含9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年产 12,000 吨环保型光引发剂、年产
1 50,000 吨 UV-LED 高性能树脂等相关 109,748.00 75,000.00
原材料及中试车间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124,748.00 90,000.00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调整后: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5,000.00 万元(含
8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年产 12,000 吨环保型光引发剂、年
1 产 50,000吨 UV-LED高性能树脂等相 109,748.00 75,000.00
关原材料及中试车间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19,748.00 85,000.00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