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9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
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俞叶晓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78号文)核准公司向俞叶晓发行641,690股股份、向沈加南发行229,362股股份、向俞补孝发行177,637股股份、向陈卫发行123,974股股份、向蒋飞华发行88,334股股份、向王兴兵发行86,781股股份购买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7,300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用于支付购买俞叶晓、沈加南、陈卫、蒋飞华、王兴兵5名自然人合计持有上虞佳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凯化工”)100%股权;购买俞叶晓、俞补孝2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上虞佳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英化工”)31.01%股权。佳凯化工除持有佳英化工68.99%股权外,无其他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购买佳凯化工100%股权实质为佳英化工100%股权。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部分,剩余部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等相关税费。本次非公开发行1,807,354股,每股发行价为95.72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72,999,924.8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21日对公司配套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GZA10276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总股本7,980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金2.2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的决议。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配套融资发行方案》,发行价格由人民币95.7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95.50元/股。截至2016年4月22日止,符合条件对象实际已认购人民币普通股由1,807,354股调整为1,811,51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999,924.8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13,971,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9,028,724.8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811,517.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57,217,207.8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2日对公司配套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GZA10431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局前街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的具体信息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专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强力新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局前街支行 519902191510103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1)户名: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1990219151010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局前街支行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本次配套融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专户的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专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余额(元)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局前街支行 519902191510103 8,458,260.52
3、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开立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局前街支行(519902191510103)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该募
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