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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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1,570万股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1,57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5年1月1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6,280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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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的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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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苏试总厂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厂在本次
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
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厂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发行人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
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厂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厂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比例不超过锁定期满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0%。锁定期满后,本厂如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
的,将在满足发行人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且运营正常、减持对发行人
二级市场不构成重大干扰的条件下,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采取大宗交易、集合竞
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
本厂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自发行人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至上述
减持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自锁定期满起2
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本厂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
息。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厂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发行人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收益
交给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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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琼华、陈晨、武元桢、陈英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
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
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发行人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
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发行人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
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