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
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Garden Bio-chemical High-tech Co., Ltd.
(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第一章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花园高科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2,27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
0股,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股东公开发售股数
份事宜
每股发行价格 7.01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4年9 月24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9,070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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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花园高科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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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花园高科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一、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相关承诺或安排
(一)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公司全体股东均没有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公开
发售股份的计划。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
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6,800万股,本次拟发行A股不超过2,27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为不超过9,070万股。上述9,070万股为流通股。本次发行前股东
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花园集团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邵钦祥、邵钦祥关联股东(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邵君芳、
朱建星、朱建民、金君芳、邵燕青、邵燕芳、邵徐君、魏忠岚、龚知海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曾永强、
陈晓、郑立、廖南珍、马焕政、喻铨衡、马文德、厉惠英、刘建刚、王更新、沈
丹、严旭、金牡丹、马美琴、李本初、马红梅、龚秀芳、金顺立、钱国平、刘小
平、周洪仁、金关强、周瑜彪、叶波、陈霄、邵宏宝、邵有木、马金法、倪德余、
葛隆华、楼绍华、金秀光、包岩春、胡安定等36名其他股东承诺:自浙江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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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花园高科招股说明书
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根据《境内证
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