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0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
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
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
(http://www.secutimes.com)、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
(http://www.cs.com.cn)、中国资本证券网(http://www.ccstock.cn)的本公司
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及其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一致。
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列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分项值与加总数不一
致或同一事项对应的数值在上下文、不同文件中略有差异的情况,差异均为四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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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入所致。
一、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
上主要股东等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及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永耀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有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在上述期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天津智汇的出资。此外,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公司期间如有派息、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计算)。上述承诺
不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动、离职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公司股东钱永美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在上述期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东鑫源投资的股权。
公司股东鑫源投资、天津智汇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邝青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此外,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公司期间如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计算)。上述承诺不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动、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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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公司股东孙巍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之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若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
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另外,钱永美女士在钱永耀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钱永耀先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袁征先生在谢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天彩投资股权不超过其持股总额的25%,在
谢清女士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天彩投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缪彤
珠女士在刘及欧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
的天彩投资股权不超过其持股总额的25%,在刘及欧女士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持有的天彩投资股权。
(二)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
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永耀先生承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其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后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
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期间如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计算)。未来若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
知公司减持事宜并公告减持计划。
钱永耀先生承诺遵守上述事宜,若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