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4年9月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ieforever.com),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菲利华
(二)股票代码:300395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460.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620.00万股,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
易。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发行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荆州市东方大道
联系人:李中原、王震宇
联系电话:0716-8304687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金晓荣、陈为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
联系电话:010-66229000
发行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