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菲利华 股票代码:300395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荆州市东方大道 68 号)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5,640,157 股
2、发行价格:53.1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50.83 元
4、募集资金净额:295,499,951.57 元
二、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5,640,157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 年 2 月 17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即自 2023 年 2 月 17 日
(上市首日)开始计算。
全体发行对象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全体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股权分布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 义
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涵义:
菲利华、公司、本公司、股 指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份公司、发行人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邓家贵、吴学民
本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不含中国香港、中国台湾、
本次发行 指 中国澳门地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
票的行为
A 股 指 在中国境内(不含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地
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元 指 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审核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
《发行监管问答》 指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
的监管要求(修订版)》
《审核问答》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问答》
《承销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发行方案》 指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 指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认购协议》 指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缴款通知书》 指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申购报价单》 指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公司章程》 指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保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荐、保荐机构
发行人律师、今天律师 指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9 月
报告期各期末、最近三年一 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期末 月 31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
特别说明:上市公告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上市公告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的运算结果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释 义...... 3
目 录......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7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7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8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1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 23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4
八、其他重要事项...... 26
九、备查文件...... 26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bei Feilihua Quartz Glass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178966806F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菲利华
股票代码:300395
法定代表人:吴学民
董事会秘书:郑巍
成立日期:1999 年 1 月 22 日
注册地址:荆州市东方大道 68 号
办公地址:荆州市东方大道 68 号
注册资本:510,374,316 元(截至 2023 年 2 月 3 日)
邮政编码:434001
电 话:0716-8304687
传 真:0716-8304640
互联网网址:www.feilihua.com
电子信箱:zqb@feilihua.com
经营范围:新材料产品及装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石英材料、玻璃材料、特种纤维材料、复合材料及制品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实验室检测、校准、检验、货物查验的技术服务;房屋租赁。
主营业务:新材料产品及装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石英玻璃材料、石英玻璃制品、石英玻璃纤维材料、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2022 年 4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2 年 10 月 26 日,国防科工局作出《国防科工局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
璃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22〕839 号),原则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由深
交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552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
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2 年 12 月21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3 年 1 月 18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菲利华石
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在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自 2022
年 11 月 21 日(T-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T)上午 9:00 前以电子邮件或邮
寄方式向投资者发送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前 20 名股
东(不包括发行人和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44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4 家证券
公司、17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 43 名表达申购意向的投资者,共计 158 家特
定投资者。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