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20-040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30%以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导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0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748,743,376股变更至711,123,166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洪起先生的持股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30%以上,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18年9月13日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交易对方共同承诺,河北新欧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10,000万元、12,000万元,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0,000万元。如补偿期间河北新欧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数低于净利润承诺数,则补偿义务人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计算方法及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2018年度和2019年度河北新欧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28.57万元,累计业绩完成度为79.05%,未达到90%。因此,交易对方应向公司补偿,优先以因本次交易所获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如下:
序号 补偿义务人 应补偿股份数(股)
1 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 30,096,168
2 清河县新欧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7,524,042
合计 37,620,210
2、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公司完成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从748,743,376股变更至711,123,166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洪起先生直接持有鹏翎股份
219,699,974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9.3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洪起先生合计持有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发生变
化。详见下表:
股东名 此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有股份 此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股份
称 股数 公司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公司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例
张洪起 219,699,974 748,743,376 29.34% 219,699,974 711,123,166 30.89%
本次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之后,张洪起先生持有公司 30.89%的股份,仍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公司控股
股东持股比例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