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3日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
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44号)、《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国证券业协会2013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加
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实施后的新股发行,本次
发行在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网下配售方式、有效报价的确定方式、网上
发行方式、网上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
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
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3】455
号)(以下简称“《细则》)等相关规定。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认真
阅读同日刊登的《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科技”或者“发行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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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
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中银国际”)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恒华科技”,申购代
码为“300365,”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
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208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632万股,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数量为576万股。新股发行及老股转让
数量、老股转让股东名称及各自转让老股数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
确定新股发行数量及老股转让安排”。
4、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股数的70.03%,即
846万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9.97%,即362万股。最终
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
本公告中的“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四)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月9日(T-4日)完成。发行人
和中银国际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可比上市公司和
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3.2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
情况为:
(1)42.1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6.6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7,308.72万元,扣除应由发
行人承担的承销费用1,349.80万元及其它发行费用2,778.87万元后,发行人预
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3,180.05万元,未超出拟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23,183.7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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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情况于2013年1月3日在《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老股转
让部分募集资金总额为24,888.96万元,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承销费用在发行人和老股东之间按比例分摊原则的议案》,
转让老股的股东应承担的承销费用为1,230.20万元。提请投资者注意发行人将
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7、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
价的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
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8、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
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及其有效申报数量信息详情请参见本公告中的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五)有效报价的确定过程”,请投资者务必仔
细确认是否在有效报价投资者范围中及入围申购量。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
步询价但未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T日,周三)9:30-15:00。
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于上述时间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
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
价格为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应与初步询价阶段有效申报数量一致。如投资者初步
询价阶段有效申报数量超过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846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