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7(092)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9
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前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7月31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5号)。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将于2017年9月18日到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的后续工作仍在实施过程中,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 9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关于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