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3日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4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承销业务规范》(中国证券业协会2013年12月27日发布)实施后的新股发
行,本次发行在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网下配售方式、有效报价的确定方
式、网上发行方式、网上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
的调整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
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
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
证上[2013]455号)(以下简称“《细则》”)等相关规定。
重要提示
1、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恒华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不超过1,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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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恒
华科技的股票代码为“30036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
及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A股初始发行数量为1,4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定价结果确
定,其中以发行新股方式募集的资金净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总额,如新股发行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则通过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增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满足公开发行的股份数
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25%以上的上市条件。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合计不超
过1,400万股,其中老股转让数量不超过1,270.35万股。新股发行及老股转让
具体数量将于2014年1月13日(T-1日,T日为网上发行日)公告的《北京恒
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披露。
有关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调整机制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告中的“确定新股
发行数量及老股转让安排”。提请投资者注意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
得资金。
4、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剩余部分向网上发
行。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总发行数量以及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5、中银国际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月6日(T-6
日)至2014年1月8日(T-4日)组织本次发行的现场推介,符合要求的网下
投资者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6、可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的范围及限制参与范围详情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可
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的范围及限制名单”。请投资者务必仔细确认是否符合可参
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条件、是否在限制参与范围中。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
投资者(统称“网下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价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
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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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初步询价期间为2014年1月8日(T-4日)至2014年1月9日(T-3
日)(T日为网上申购日,下同)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网下投资者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
数量。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产品,下同。网下投资者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参与初步询价时需同时以传真方式向保荐人(主
承销商)提交附件《关于符合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发行投资者资质要求的承诺》,word版本可在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
国际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下载。未按规定传真承诺函,保荐人(主
承销商)保留将其排除在本次网下发行投资者范围之外的权利。
8、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以申报三档价格,最
高申购价格不得超过最低申购价格的120%。每个“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
数量”,3个“拟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980万股,同时每一
个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均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50万股,且
申购数量超过5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有关初步询价安
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初步询价安排”。
9、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不低于所有网下
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的最高报价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
值水平、行业平均市盈率、市场情况、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1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及其有效申报数量信息将于2014年1月13日(T-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