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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翔环境:关于延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4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17-096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概况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2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 延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及期限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行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此期间监管机构加强风险监管及机构内部核查,影响了资金信托计划的成立,同时受年报和定期报告的窗口期的影响,以及考虑到公司员工筹资等实际情况,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之内完成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计划存在不能按期实施完成的问题。为达成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推进和实施,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延期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至2018年2月7日前完成。

    董事王军先生、董事杨武先生、董事王培勇先生、董事娄雨雷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长邓亲华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增信支持,邓翔先生为邓亲华先生一致行动人,上述人员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延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行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组织公司管理层与员工代表进行了充分沟通,就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范围、资金与股票来源、持股期限、持股计划的规模、管理方式等方面内容,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组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此期间监管机构加强风险监管及机构内部核查,影响了资金信托计划的成立,同时受年报和定期报告的窗口期的影响,以及考虑到公司员工筹资等实际情况,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之内完成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计划存在不能按期实施完成的问题。现公司拟延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续、有效、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已在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延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行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延期实施第一期员工出持股计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产生影响,同意延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