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21-093 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翔环境”)分别于2019年1月2日、2月12日、3月7日、4月4日、5月10日、6月10日、7月5日、8月7日、9月6日、10月14日、11月12日、12月6日、2020年1月7日、2月6日、3月4日、4月7日、5月11日、6月3日、7月6日、8月3日、9月1日、10月9日、11月5、12月4日、2021年1月6日、3月2日、4月7日、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码:2019-001)、《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码:2019-033、2019-046、2019-061、2019-089、2019-108、2019-130、2019-148、2019-164、2019-180、2019-201、2019-208、2020-008、2020-030、2020-046、2020-068、2020-100、2020-107、2020-113、2020-119、2020-133、2020-142、2020-156、2020-162、2021-004、2021-016、2021-035、2021-069)。现公司对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进行了核实统计,较上次公告,新增一例主要银行账户冻结,无解冻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户类别 冻结执行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1 成都天翔环境 都青白江支行 一般户 广州市中级人
股份有限公司 (51001536708051504468) 民法院
(*佰利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2 成都天翔环境 都青白江支行 一般户 上海市浦东新
股份有限公司 (51001536708051504468) 区人民法院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
3 成都天翔环境 成都农商银行青白江支行 基本户 成都市中级人
股份有限公司 (021700000120010000582) 民法院
(*王剑波)
注:*为涉及相应诉讼的冻结;序3为本次新增。
公司上述银行账户被申请冻结额度 5727.8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被冻结的所有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款为 130.80 万元(包括非主要银行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100.8 万元)。
二、后续解决措施
2020 年 12 月 14 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成都市嘉豪物资贸易中心的
申请,裁定受理天翔环境破产重整一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指定北京德恒
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为天翔环境管
理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裁定批准了公司的重整计划,
公司已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理人已收到投资款 3.5 亿元。公司正积极配合管理人有序执行重整计划,被冻结的银行
账户尽快解冻,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有利于化解公司的债务风险,恢复公司盈
利能力,通过引入产业战略投资者完成控股权转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核
心竞争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司管理人目前正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上述账户的解除冻结。截至目前,管理人已对公司在四川省内的被冻结银行账户的相关的冻结法院、冻结案号、冻结金额、冻结截止日期、账户余额等信息进行了查询,并向冻结法院致函请求解除对上述账户的保全措施。截至目前,尚未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3家,其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查封的账户仍在协调过程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配合办理解除保全账户手续。
2、重整计划执行的风险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