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1)058 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二一年五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85,287,846 股
2、发行价格:4.6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97.74 元
4、募集资金净额:389,535,846.84 元
二、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85,287,846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特别提示 ...... 2
目录...... 3
释义...... 5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情况......7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15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15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1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5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6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1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16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17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17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17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8
第五节 财务会计分析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0
一、主要财务数据......2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1
第六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 ...... 22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2
二、发行人律师......22
三、审计机构......22
四、验资机构......23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4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24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24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5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26
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华鹏飞、公司、本公司、
指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上市公司
发行对象、认购方、认购 李天虹、赵建光、黄山、刘砚冬、林淑琴、吴建克共计6
指
对象 名特定对象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85,287,846 股普通
指
象发行 股股票的行为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主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会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报告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
元、万元 指 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证券简称及代码 华鹏飞(300350)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
T2 栋 4308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
T2 栋 4308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0 年 8 月 20 日
上市日期 2012 年 8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476,724,433 元
法定代表人 张京豫
联系电话 0755-84190988
电子信箱 ir@huapengfei.com
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及限制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内、国际货运代理(海运、
陆运、空运);装卸、搬运及相关服务;劳务服务(不含限制项目,限
制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限制项目);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
输(一级)(集装箱);货物联运及配送;仓储。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7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0 年 11 月 1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华鹏飞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0 年 12 月 24 日,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华鹏飞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长城证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华鹏飞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2021 年 5 月 6 日,发行人和长城证券
正式、统一地向《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的拟定的投资者以邮件或寄送的方式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其
中包括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的公司前 20 名股东(不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21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 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其他 16 家已经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在报送发行方案及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询价簿记前,黄山、林淑琴、共青城卓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蔡小松、深圳德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7 名投资者向发行人或长城证券表达了认购意向。在收到认购意向后,主承销商对上述 7 名新增投资者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方进行了比对,确认上述 7 名新增投资者不属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长城证券及时向其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2021 年 5 月 11 日(T 日)9:00-12:00 为集中
接收报价时间,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有 6 名投资者参与申购报价,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报价机构名称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 保证金是否
(元/股) (万元) 及时足额到账
4.68 2,010.00
1 李天虹 4.78 2,010.00 是
4.98 2,010.00
2 赵建光 4.77 2,500.00 是
3 黄山 4.76 11,500.00 是
4 刘砚冬 4.75 12,500.00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