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北钟南街 47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
“苏大维格”)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 中 国 证 券 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承诺:(1)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上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
董事期间,依法及时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股份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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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份公司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朱志坚、沈雁、郭锡平、虞樟
星承诺:(1)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
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
诺期满后,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依法及时向股份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公司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在股份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前述承诺外,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盛业印
刷有限公司、苏州蓝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世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
剑峰、杨建民、孙菁、刘国鑫、顾华俭、汪振华、陈新荣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公司)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海盛业印刷有限公司承诺:鉴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沈欣为股份公司的董事,
本公司承诺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在沈欣担任股份公司董事期间,本公司将依法及
时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沈欣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股份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沈欣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份,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
股份;除前述承诺外,自沈欣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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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同意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复函》(苏国资函
〔2009〕34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江苏苏大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81.2258万股国有股将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禁售期义务。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豁免
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义务的批复》(财企[2011]72
号),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持义务被豁免。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2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见本公告后附件)及 201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其中,2012 年第一季
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 2011 年年度财务数据及 201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
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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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 年 2 月
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76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
开发行不超过 1,5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
为 1,55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47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1,08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20.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199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苏大维格”,股票代码
“300331”;本次公开发行的 1,550 万股股票将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五 家 指 定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
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
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 年 6 月 28 日
3、股票简称:苏大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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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票代码:300331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2,000,000 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5,500,000 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
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
排。
10、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数量(万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陈林森 1,674.5997 27.01 2015 年 6 月 28 日
虞樟星 821.8452 13.26 2013 年 6 月 28 日
苏高新 394.8720 6.37 2013 年 6 月 28 日
苏大投资 353.5303 5.70 2013 年 6 月 28 日
盛业印刷 197.3415 3.18 2013 年 6 月 28 日
蓝壹